沧州这地儿吊车吊钩脱落砸死人!检方:免于起诉
发布时间:2023-02-19
pg电子平台pg电子平台pg电子平台2月15日,青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最高检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青检刑不诉〔2022〕25号不起诉决定书披露,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刘某某依法不予起诉。
该决定书载明,2021年10月31日10时15分左右,刘某某(1981年出生)在青县XX小区自家的厂房内无证操作吊车(该吊车无合法手续)。在此期间,吊车吊臂上的钢丝绳断裂,导致吊臂前端的“大钩”掉下来砸到厂子工人李某某的头部,经120医生现场检查,确认李某某死亡。2021年11月2日,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被青县公安局取保候审。案发后,刘某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130万元,取得谅解。
青县检察院认为,刘某某实施了《刑法》第135条之规定的行为,但犯罪情节轻微,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,根据《刑法》第37条的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。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7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。
巨额赔偿,换回了刘某某免受处罚,但死者李某某再无法和家人团聚。这起案件教训深刻,希望所有从业人员都能引以为戒。